校长培训班总结会讲话(精选3篇)
校长培训班总结会讲话 篇1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们:
大家上午好!
感谢市教体局、市教师进修学校、基地学校和兄弟学校给了我们这次学习的机会。这一个月里,我们领略精彩教学,参加教研活动,欣赏社团风采„„每天的安排紧凑而充实。可惜“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转眼之间充实而紧张的学习就要结束了,我们小组的十名同志都倍感这次学习短暂而又难忘。下面我代表本小组和大家分享四点收获:
第一点收获是:温暖。
不论是在进修学校学习,还是到基地学校跟岗,我们都受到了体贴入微的关怀和倾囊相授的指导,让我们时时感受着家的温暖。在此我谨代表本小组十名同志说一句心里话:感谢市教体局!感谢进修学校!感谢西西小学和塔寺小学!
第二点收获是:震撼。
在本次学习活动中,每听一次讲座,每到一所学校,耳闻目睹都让我们无比震撼。我们感受到咱市的很多学校,无论地处城乡,无论人员多少,都在集思广益,创特色,争一流。同行们团结、敬业的精神让我们震撼;巧妙构思,追求微变化的态度让我们震撼;克服困难,亲力亲为的作风更让我们震撼!
第三点收获是:思索
我们在被温暖、被震撼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思索:兄弟学校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相比之下,我们感觉自己的学校真如蹒跚学步的幼儿:学校的大部分工作还是以学生的成绩为中心来开展的。学生的个性和兴趣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高分低能”的现象仍然存在。面对我市教育发展的大好时机,面对优秀学校的骄人成绩,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使自己的学校不断提升。这是我们长期面对而且常思常新的一道作业题。
第四点收获是:行动
心动不如行动,要动现在就动。这次跟岗学习,让我感受到了我校与基地学校和兄弟学校之间的差距。回去以后,我要把这次跟岗学习所学到的知识内化吸收,充分运用到学校的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让孩子们能够全面发展,推动我校的各方面工作向更高层次不断迈进!
教育梦,中国梦,我们大家的梦。就在今天,就在这里,是我们梦起飞的地方。只要我们用信心、爱心和恒心去做好学校的每一件事,去过好我们的每一天,不用刻意去追求成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成功自然会来拥抱我们!
谢谢大家!
校长培训班总结会讲话 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培训会议,是经区委分管领导批准,由区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共同组织实施的。参加培训会议的均是多所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下面,结合这次培训工作,我讲几点内容:
一、 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意义
由于生理、心理方面的内在特征,青少年往往更容易遭受各种社会不良因素的侵扰;而中小学校恰好是青少年了解观察社会、学习各种规则的重要场所,因此,实施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进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制度创新。
从1996年广东省综治、政法、教育、普法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的 尝试以来,法制副校长历经了起步、发展、逐步规范等必要阶段,初步形成了综治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学校与社会联动,法制教育与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融为一体的良性工作格局。多年来,广大法制副校长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配合学校制定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采取参观学习、座谈讨论、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了法制教育。诸多实践证明:在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诸多方面,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的制度发挥了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为此专门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已于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条的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二、当前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中小学校,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基于条件限制,还没有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有的农村中小学校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有的中小学校所在地经济条件较为落后,能够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的人员数量有限,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些学校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造成了困难。
2、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聘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公检法作为国家机关,直接在一线工作,能够接触大量案例,具备担任中小学校校外法律辅导员的条件,但是,也存在着弊端。首先,受其自身工作时间的限制,大多采用一年中集中进行法制教育报告、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的形式进行,时间短,针对性不强,很难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也很难做到对存在不良行为、需要特殊帮教学生的对症下药。同时,由于公检法人员的身份特殊,在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时,往往容易给存在不良行为或者需要进行帮教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很难成为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朋友,使得这部分未成年人有话不说,心里话不讲,难以进行有效沟通,也就造成难以达到教育和感化的目的,而这些未成年人往往是需要社会重点予以关注和帮助的人群,也应该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重点。
三、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接受学校所在地镇、街道综治委、办的指导,在大、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参与研究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定期为师生作法制报告(或其它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2、帮助学校制订和完善有关社会治安治理和遵纪守法的规章制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防火、防盗、防电、防交通事故等遵章守纪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积极协助学校开展争创安全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活动。
3、协助学校做好特别需要关注的学生(家庭贫困学生、行为有偏差学生、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心理有障碍的学生、暂时流失在外的学生)的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从学习、生活、思想上全面关爱学生的成长。
4、协助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管、街道(镇)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治学校周边秩序,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5、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学生和扰乱学校秩序的案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协助学校沟通与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及社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会同学校及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四、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1、为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旗各学校均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兼职法制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区综治委、司法局组织政法各部门按照任职条件推荐兼职法制副校长人选,会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后,由教育局或学校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任期为5年,可连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但参与学校关于学校法制、德育教育的论证和决策。
4、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5、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6、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侵扰校园的事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7、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8、司法局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培养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9、教育局要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和落实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要支持本单位派出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督促他们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同时将他们反馈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受奖的依据。
11、学校要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应事先与兼职副校长协调并及时通知其参加。
12、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及效果要纳入普法依法治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六、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发挥作用的几点意见
20xx年11月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中小学从基层政法干警中选聘兼职法制副校长。这实际上意味着法制副校长的制度创新不仅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赞许,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认可,从而开始了其更为规范、统一的制度化、程序化进程。
当然,应该看到,由于思想认识上的相对不足,专项工作经费的相对匮乏,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相对乏力,一些地方的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工作时,存在和出现了诸如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难以深入等各种现实问题。但有关方面却本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章立制,使法制副校长的聘请、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更为规范、完备。对此,我们相信和希望,在经过更为系统、统一和合理的制度化完善之后,法制副校长这一有着诸多积极意义的制度举措,定能得到更为全面、有效和深入的开展,并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等各个方面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校长培训班总结会讲话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学员:
大家上午好!作为省农村初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的一员,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学员,衷心感谢江苏省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给我们提供培训研修的宝贵机会,感谢淮阴师范学院的领导、老师们的精心安排和辛勤付出。随着国家和江苏省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就如何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广大农村初中校长迫切需要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社会发展形势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的精神实质。迫切需要通过理论学习化解学校管理中遭遇的种种问题与困惑,迫切需要通过培训提高校长自己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参加这次培训学习,可谓是恰逢其时。
在此,我代表全体学员向各位领导、老师郑重承诺:
一、把握机会,明确学习目标,促进自身发展。
校长是学校的灵魂,是学校办学的第一责任人。校长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参培学员,我们要把握好这次学习机会,明确学习目标,坚持用世界眼光和国际标准谋划提升工作;要制订行之有效的学习计划,做到有的放矢,带着目标来学习,实现个人专业素养和学校管理水平的再提高、再发展。
二、主动学习,严守培训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培训期间,我们每一位学员都将及时转变自己的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集中精力,保证研修时间,妥善、合理地处理好单位工作和学习任务之间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我们每一位学员都将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强化自我管理,深度参与培训研讨,认真完成专家分1
配的各项任务。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证明,作为学校的管理者,我们在这里同样能够成为合格的被管理者、优秀的培训班学员。
三、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工作效率。
在座的各位学员都是实践经验比较丰富的校长,热爱我们的教育事业,热爱我们的教师和学生。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次的学习交流平台,结合自己所在学校的办学现状、任务和特点,把在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一一摆出来,向老师请教,向专家学习,让本土优势进一步巩固发展;让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形成新的本土优势。
各位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托这次培训中学到的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做一位行者,躬身实践;做一位学者,厚积薄发;做一位智者,敢于并善于迎接教育实践的挑战,科学而智慧地解决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获得学校和自身的共同发展,演绎绚烂的教育人生。
最后,我代表全体学员,再次向为我们搭建这次学习、提高平台的所有领导、老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愉快;祝学员们学习愉快、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