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更衣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员工的更衣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

  商厦员工更衣室、柜的管理

  目的:保证更衣室、柜的整洁和有序管理。

  适用范围:商厦员工更衣室、柜的管理和使用。

  (一)更衣室的管理

  为使得更衣室、柜清洁卫生,整齐一致,物品不损坏、不丢失,更衣室要设专人管理,并做到:

  1室内巡查,防止丢失被盗;

  2、做好室内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3、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更衣室开放时间

  开:7:15——8:30关:9:00——10:30

  开:10:30——12:30关:12:30——13:30

  开:13:30——18:30关:18:30——21:00

  开:21:00——22:30

  (三)更衣柜的领用及更换

  1、领柜人员凭“报到通知单”到财务部门交纳领柜押金100元;

  2、更衣室管理员依据财务部门出具的领柜收据发放更衣柜,并填写“更衣柜使用记录”;

  3、更衣柜使用人员如需退柜,持财务部门出具的“押金收据”到更衣室办理退柜。如更衣柜使用期间被损坏,更衣室管理员根据其损坏程度提出赔偿处理意见,由物管部签字认可;

  4、正常退柜。经物管部门签字认可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如使用期间被损坏,根据更衣室管理员的赔偿处理意见,总务部确定赔偿金额,财务部门办理扣款或罚款手续。

  5、联营厂家撤场后,原营业员转换到本商厦任何一家,三天内必须将所在新的厂家名称、营业员姓名、柜号及工牌号重新在更衣室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收回原有更衣柜。

  6、辞职人员及厂家撤场时,均需及时办理退柜手续,每逾期一天扣罚款10元,如超过10天未到物管部办理退柜退款手续,更衣柜由物管部收回。

  (四)使用管理

  1、除开放时间外,进入更衣室时,须持有楼层签发的员工出门条方可入内,更衣室管理员须严格登记出入者姓名、工号、出入时间;

  2、员工在使用更衣柜期间,更衣柜钥匙由个人妥善保存,应随手上锁,否则丢失物品由本人负责;

  3、严禁随意涂画、拆损衣柜,不得存放贵重、易燃、易爆物品;

  4、更衣柜不得随意更换、多占多用或挪做它用;

  5、如更衣柜发生非人为损坏,应向值班人员登记申报,以便及时修理;

  6、员工更衣后应立即离开更衣室,禁止在更衣室内长时间闲聊、打闹,以免影响其他员工更衣,禁止在更衣室内吸烟;

  7、带饭员工一律到食堂就餐;

  8、员工在更衣室内,不得随意增设或拆除室内设施,不得在室内设施和墙壁上刻画、张贴等;

  9、确因忘记带钥匙或丢失需开更衣柜者,经本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管理员办理,并交纳罚金10元,严禁员工自行撬锁或有意毁坏更衣柜,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的更衣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更衣室设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

  二、更衣室必须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地面无污物、积水。

  三、工作服、手套等应保持整洁,并摆放整齐。工作服每周至少清洗2—3次。

  四、更衣室应有必要的防虫设施,无异物及虫类。

  五、禁止将无关物品带进更衣室,禁止在更衣室吃东西、聊天。

  六、更衣室衣、帽不得混穿戴,专人专用。更衣后个人衣物应放入指定更衣柜内,不得乱搭乱放,不得带入厨房。

  七、更衣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自觉遵守更衣室规章制度。

  八、员工更衣操作规程:

  (1)、将外衣及其它随身物品放入指定的更衣柜内

  (2)从持衣架上取下工作服、帽,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穿戴整齐。

  (3)经洗手消毒后进入食堂。

  九、更衣室卫生员要及时对更衣室进行卫生清理,确保更衣室清洁卫生。

员工的更衣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 更衣室管理

  1、 酒店更衣室的使用分为男、女更衣室,不得混用。

  2、 更衣室用于酒店员工上下班时更衣使用。

  3、 员工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吸烟、娱乐,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允许在更衣室内乱写乱画、张贴等。

  4、 员工更衣室内不得晾挂衣物,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食品。

  5、 制服必须放在更衣柜内,不得挂在更衣柜门或柜顶,一经发现罚相关人员10元/次。

  6、 节约用水,严禁在更衣室内洗衣服。

  7、 更衣室内除清扫工具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物件、工具等。

  8、 更衣室由清洁人员每天清扫,保持更衣室内清洁卫生。

  9、 员工违反更衣室或更衣柜物品摆放的规定将视情节的严重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条 更衣柜的管理

  1、 更衣柜每人一格一锁,注上姓名,由使用人负责使用及保管。员工办理入职时,由酒店行政人事部给员工分配更衣柜,发放更衣柜钥匙,员工须妥善保管钥匙并保持更衣柜内外整洁。

  2、 更衣柜用于酒店员工存放制服,不得放置食物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 员工不得私自调换、调整、移动更衣柜,不准占用非本人使用的更衣柜。

  4、 更衣柜如出现破损,需于当日上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部向工程部呈工程维修单。人为损坏需承担相应维修费,并处以50-100元的经济处罚。

  5、 部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员工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员工要积极予以配合,检查员工更衣柜需要部门人员及行政人事部人员同时在场。

  6、 更衣柜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及大额现款和有价证券,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三条 钥匙管理

  1、 员工更衣柜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转借、转让他人或私配钥匙。若有物品遗失,追究私配人责任。

  2、 更衣柜用后应随时锁好,员工不得私自撬开更衣柜锁,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如将更衣柜钥匙丢失,须及时上报酒店行政人事部,办理补办手续。(补办费用:10元/次。)

  3、 员工离职时,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更衣柜钥匙一并交还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专员确认钥匙可用,如弄虚作假,按损坏酒店财物处以罚款100元,并移交保安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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