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通用30篇)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
好书伴我成长读书心得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能开拓一个人的眼界,能丰富一个人的知识。书,像一只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好书让我明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一定会遇到许多问题,有时老师和家长会指导我们解决,但是我们将来毕竟是要独立生活的,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就养成独自思考,自己解决问题的习惯。古今中外的寓言、童话、英雄故事和名人成长史这些书,不仅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还给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好书,带我周游名人世界。我喜欢读《东周列国志》,因为那里有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春秋人物,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了解他们的’功过得失,这也是一种学习。我喜欢读《名人传》,因为里面的贝多芬,是那样的坚强,他在双耳失聪的情况下,仍然创作出《命运交响曲》,这也是一种激励。我喜欢读《史记故事》,因为里面讲的是王侯将相的真实故事,从中我可以感受伟人的胸襟,这也是一种鼓舞。
好书,就像是我的良师益友。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它能增加我的知识,充实我的精神,令我拥有高尚的情操。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我们需要这
些精神食粮来充实自己的生活。
在未来的人生路上,好书会一直陪伴着我,影响着我,改变着我!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
本学期,我的教学专业水平和个人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读书,让我在实践中体会到了知识的份量;感谢读书,让我能够用智慧的大脑去浇灌含苞待放的花朵,用博爱的心灵给每一个孩子足够的信心与勇气;感谢读书,让我变得更加聪明,让我的.工作干得更加轻松,生活更充实。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周大淇老师写的一本书《我行你也行》。读完后,其中有一个问题使我想了很久,那就是怎样才能和孩子很好地进行交流呢?带着这个问题,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是要多和孩子接触。正如书中所说的大人有大人的事,孩子有孩子的事。因此在大人的眼里,孩子们的许多行为举止、爱好动作往往幼稚可爱,但却是孩子眼中最美好的世界,是他们的天堂和乐园。要想破译孩子的秘密,就必须和孩子多接触,走近他们的世界,成为他们的朋友,孩子才会把小秘密告诉你们。
二是要有耐心,在和孩子谈话交流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耐住性子认真听。孩子小,语言逻辑性差,再加上想像力丰富,常常说上半天也说不出所以然,既没有主题,又词不达意,但却滔滔不决,一本正经,两只眼睛噔的圆圆的。但在这个时候,最希望家长做的就是静静地听,即使不明白说的是什么意思,也不要打断他们的话。孩子就
会觉得只要有人听,他们就会讲得越有趣,这就是训练孩子自己表达能力的最好机会。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3
童年,圣洁;童年,快乐。童年变幻莫测,神秘灵动。让我们一起走进童年,感受“英子”的喜怒哀乐。
走进《城南旧事》,那一行简单美丽的文字,泛着莲花般的光芒,自然舒适,诱人的人不禁想起自己。那一幕可笑却不可笑。也就是说,它在我的脑海里荡漾……
这本描述童年的短篇小说集展现了不同的情节和情感。它悄悄地以沉默的气息进入了我的心中。天真的英子是多么的快乐和不幸。他以英子为中心,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和当地习俗,理解光滑而有意义。
英子善良。
虽然受到“宋妈妈”的批评,但他仍然坚持给朋友们带来他最喜欢的八珍梅,并不遗余力地帮助惠安馆的“疯子”找到失散多年的孩子,安慰她,残忍地撕毁他心爱的羽毛球,把唯一的铜钱送给可怜的“商人”。
英子可怜。
他在毕业典礼上失去了父亲。在和日夜相处的同学告别后,她听到了父亲去世的坏消息,家里一片混乱,她开始了几乎没有依赖的生活。
英子知耻。
虽然她起得很晚,不想上学,但她不能起床。父亲知道后,她被打了一顿,但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忍受过迟到和被老师罚款的痛苦。她一直是早起等校工开门的同学。
童年是一首歌,浅唱低唱室,每一个音符,都是没有翻版的绝唱;童年是一首诗,平淡的韵味,每一个字符,都是唯一的对话;童年是一幅画,适合强度和光线,每一个描述,都是对生活的深厚感情。《城南的旧事》是如此深情地描述了水晶童年的歌曲、诗歌、绘画。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4
善与恶,自由与束缚,光明与黑暗。《威尼斯商人》本影片所呈现的就是这样骨感且现实的社会与生活。“特定的人物形象反映一定的社会现实!”
从客观角度出发,本片更想表露的是人性的丑陋和绝妙。安东尼奥对犹太人的不尊重和鄙夷,肆意辱骂、向他们借债却要求不可收利息……一系列的.行为都说明了教徒的地位要高于犹太人,也正因此,引出社会种族歧视的问题,为下文的故事发起原因作了前提条件,同时也反映了安东尼奥本身思想上的封建性和局限性,以及品质上的一些原则性问题。但从安东尼奥对其朋友巴萨尼奥的帮助和真诚程度上来说,甘愿为其付出巨大的代价,可见他内心的温和友善。人性的两个极端就此展现……
而另一主线人物——夏洛克,其经历让人心酸,但又不禁让人感到气愤。“永远不要把受过的屈辱当作是犯罪的借口!”他的结局告诉我们“欲思其利,必虑其害;欲思其成,必虑其败。”
是谁的是与否?可恨和可悲的实际正是当时社会所形成的固执、偏激思想,腐朽、压迫,导致全民的随波逐流形成的特定发展趋势,才激发种族矛盾的日益加剧,社会也逐步走向黑暗的深渊。
现实的无奈与困苦,焦躁与不安,争吵与推搡,不可避免。既然如此,那么清学会宽容与理解,让这个世界多一丝温暖。同时,要活出自己的态度!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5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之作。
史铁生在二十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了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简直如雷轰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
母亲已在这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希望的种子,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这些丰富的感情足以升华人的心灵,拉近人的距离,温暖社会关系。这些都是生命的意义,都是让人坚强的理由。人生是如此复杂而又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逐渐变得稳重,深情。于是作者坚强地走了过来。
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会友爱,学会负责,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古人尚知“留须蓄发”谓之“父母所赐”,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以及对大自然的敬重。文中充满了对生命之意义的思索,对生命目标的探寻,鼓励人们善待生命,善待生活。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坚强,学会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探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6
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我深有感触。
这是一本反映17世纪黑暗的一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堂吉诃德迷上了骑士小说,幻想自己也是一个骑士。他废了三天时间找到了祖上的盔甲,为一只很瘦的马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也个自己起了个新名字。
他开始了他的冒险,他在这一路上干了不少傻事,最后被一个商人打个半死。他的令居路过那里就把他抬走了。他醒过来又要去冒险,这回他还倒来了一个小助手,叫桑塔。他跟他走的原因是让他当督查。
他们在这一路上碰到了许多事,如把风车当成巨人等。他们遇上了两个那他们开玩笑爵士,让桑塔做督察,尽管他做的很好,但是爵士万般折嚰。他们只好离开。
堂吉诃德的家人扛到了哼伤心,把他拉了回来。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7
围城,围住的不仅仅是城。——题记
方渐鸿,无疑是个充满讽刺的人物。出国留学,却只能买文凭混日子;因为一个电话,失去自己一生的挚爱,甚至与那个深爱自己的苏小姐也不了了之。
故事似乎永远在向你想象不到的地方发展。细细品读,才顿然发觉他最大的讽刺莫过于那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他仿佛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甚至似乎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以至于在文章的开头是孤身一人,结尾时仍就是形单影只。那种戏剧化的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都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那么方鸿渐呢?他在寻找精神寄托,可每当找到归宿后,却又认为就是一种变相的束缚。在城外时不断寻找可以入城的路,却在入城后又怀念城外的天空。他从来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
而这种纠结心理,其实也是当时的社会文人的一些普遍心理现象。他们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无助,彷徨,迷茫,没有任何的精神寄托让他们存活于世,不敢交流,成为了一个个如方鸿渐一样的”围城”一孤独中封闭自我。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为许多的”美好”打下铺垫,可是尽管是这样,我们都知道他的结果是注定悲惨,而这些美好的幻想只会让现实更加的悲哀。
毕竟,生活本就不尽如人意。
而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全部感受。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8
阅读为我们打开了另一扇窗,了解到了不同书的内容,我想,阅读的好处是不胜枚举
四年级,我们看的书的有:《夏洛的网》·《窗边的小豆豆》·《今天人是升旗手》等等里看到了更加丰富的世界和生活,当别的同学因为爱看书受到老师的表扬,写作文水平提高,课堂上发言妙语连珠时,他也会模访这个同学去看书,当他被一本书所打动时,他一定会成为爱看书的人。
第一次获得黄校长奖励的几本书时,同学们无比兴奋。爱看书·勤动笔让我们收获到了图书的精彩内容。四年级下册,我们开始动笔写读后感,把自己看到的书,有过的想法都写下来。四年级里,我们已经习惯了带着浓浓书香的校园生活,书柜里有校长送的图书。我们班的阅读范围也不断扩大,除了沈石溪.杨红樱.曹文轩等等也都成为我们喜欢的儿童作家。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还要在多读一些好书,写更多更好的文章!让阅读为我们的童年增添一抺亮色!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9
寒假里,读了《简爱》一书,颇有感想!
书里主要写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是个孤儿,寄养在舅母家里。由于她没有财产、没有地位,自幼就受到虐待和歧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之后,她进入了罗沃德学校学习。毕业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她的自尊、自爱和自信赢得了人们的敬重。在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处的过程中,两人都被对方的气质所吸引,他们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完此书,我被简。爱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所感动,那丰富、明确、坚定的追求女性在社会上的独立和尊严的个性所震撼,我憎恨里德太太,她对穷人的痛恨是简·爱以及读者都难以忘记的,她作为简·爱的舅母,狠心地将年仅十岁的简·爱送进孤儿所,并一心盼望她在瘟疫中死掉!这是多么不负责任啊!想想自己是多么幸福啊!
《简爱》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灰姑娘”的奋斗史,简·爱坚强地面对困难,挫折,她还追求男女间的平等,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平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教会了我们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她也同样教会了我们要平等对待生活中的事物以及各式各样的人,她还教会了我们要在生活中自强自立······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题目做不出来,我也没有认真地思考一下,就让妈妈帮忙,但妈妈说他没有空,叫我自己思考去解决问题。可我却偷懒,吵着让父亲教我。妈妈就让我反复看书上的例题,让我真正看懂了,再让我做作业题,我一下子全懂了!我终于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有信心、要敢于面对困难、学会自力更生。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也流了好多的眼泪,是同情、感动的眼泪,也树立了奋发进取、自强自立的信念。漫漫人生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将鼓励我不断前进。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0
正义,或许是勇气。亦或仅仅是一点点的天真而已……在读过一个荒谬的人的一个荒谬的故事而可笑之后,又不免产生悲哀之情和引起深深的思考,我想这是大部分人在读过《堂吉珂德》之后的感受。
《堂吉珂德》确实是一部既让人欢喜的喜剧,又可以说是一部使人感觉悲哀的悲剧。书中描写了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阿隆索。吉哈诺。他竟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改名为堂吉珂德,将自己装扮成一个骑士,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崇拜贵妇,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作侍从,骑着老马洛西南特,三次出发周游全国,想去创建扶弱锄强的骑士业绩,以致惹出了不少笑话。他到处碰壁受辱,要么被别人打成重伤,要么给人当成疯子送回了家,叫人哭笑不得啊。
在堂吉诃德“发疯”的时候,凡尘俗世的一切都是“着了魔”的,他用这个词语解释世界的丑。解释他心上人为何是村姑,巨人头颅为何是酒袋,军队为何是羊群,巨人为何是风车。在那个“着了魔”的世界,桑丘也可以成为海岛总督,一切理想得以实现,一切不平得以铲除。那些捉弄他的人们诱使他发出的议论,篇篇高明无比,字字句句都来自于天赋与自尊。作为“幻想+行动”的代言人,堂吉诃德不是疯子,却是一个勇士与艺术家,是英雄和诗人,是世上最美好的词汇的结合,世上最美好品质的拥有者。以捉弄他为乐、为业的伯爵夫妇二人,很遗憾,是整个故事中最坏的人物。他们貌似清醒,实则是迫害艺术家和勇士的、以操纵他人命运为乐的残酷的政治家、统治者。作者对他们的态度不够明确,这恐怕就是此书在“残酷”问题上遭人诟病的原因吧。此外,堂的朋友,参孙学士、神父和理发师三人,他们从开头烧掉书房起,到扮演镜子骑士与白月骑士诱使其还乡,以致堂吉诃德因郁而终,他们撕毁勇士的美梦,毁灭其幻想的彼岸世界,正是这种从魔界、英雄界到凡界、现实世界的落差,造成了堂吉诃德的死亡,以及这个梦一般的故事的彻底终结。他们作为堂的朋友,却不知如何去爱他,拯救他,如同唤醒一个窗边的梦游者,使其因恐惧失足坠落而亡。这是十足的悲剧,以现世的绝对力量压倒勇士诗人的着魔的幻想世界告终。
在我认为之中,堂吉诃德其实是生活在理想世界中的的人,在他的想象他可以不用顾及其他人只用做自己,可在结局当中堂吉诃德却又回到了现实中,这不是说明这种想象在现在是不可能的,被种种现实给拉了回来,这也算是种悲哀吧,就好像“你的运道决对不可能久长,转眼之间就会处处遇灾殃,你的喜悦不过是梦中幻想…”所说。如那世外桃源,黑暗社会背景下,美好的生活就显的是那么的无比珍贵,那种天真也是如此的可爱。而堂吉诃德所走的道路,之所以为世人所惊诧,不仅在于其艰辛,更主要在于其脱离现实。这其中,如果说“艰辛”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我要说它的“脱离现实”是有现实意义和讽刺意味的—在当时或是今天,当一个人为之奋斗的希望无法达成时,我们怎么说?——“深表遗憾”,而如果他依然走自己的路,我们又怎么说?——“他是个疯子!”现实不像软土可以随意塑造,而活在现实中的人却又不像钻石那样善于包持本色,更何况在今天让钻石发生变化也并非难事。这就所谓的生活吧。
当我们现代人不再需要唐吉诃德那样英雄式的任务,于是他就被我们抛弃在书堆与网络的深处,翻阅也是偶尔一刻。然而,当唐吉诃德手持着长矛冲向他心中的魔鬼——风车时,我们是否会感到一种莫名的缺失呢?或许是梦想,或许是。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1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中译本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的文笔流畅,内容翔实,把乔布斯跌宕起伏、炽热激越的人生诉说得惟妙惟肖,令人爱不释手,乔布斯传读后感1200字。从乔布斯的人生和苹果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许多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和价值观的教益,而我从这本传记里得到更多的是人生的教益。
“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的方式,避免陷入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这是乔布斯在20__年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的的一句话。他的一生,始终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给这本传记起个书名,我觉得叫《追随内心》十分妥帖。只是和乔布斯追求简约的个性相映照,以乔布斯的黑白肖像为衬托,取名《史蒂夫·乔布斯传》,更像苹果的风格。
“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我想确保我死后有人能听到我想说的话。”这是乔布斯找到传记作者、留下这部传记的原因。此时此刻,世界上一定有无数的人在阅读这本传记。我在阅读的时候,时时忍不住拿出iPhone,iPad,根据书里的介绍,体味他的设计之妙,这给苹果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又做了一次深度的广告。乔布斯留下的遗产是多样的,不可估量的商业价值、创新精神、人生启迪!
在他敏感的内心,科技与人文举行过婚礼,所以,他的心灵一直在歌唱,才孕育了一个又一个_的作品——iPod,iPhone,iPad,那些产品都是他心灵的孩子,似乎都赋予了灵魂。所以即使是在病入膏肓之际,只要一说起苹果产品,他也显得神采奕奕,就像灯点亮了一样。他将火热的诗情注入了冰冷的处理器中。。
观察乔布斯,不应只看到他产品设计和商业营销上的天赋,更应注意他内心持之以恒的哲学。20__年3月,iPad2发布后,这时iPad轻了、薄了、快了,而他却更瘦了。发布会后,他曾和传记作者共进午餐,随即他将到一个度假村度假,艾萨克森希望看他的iPad2里安装了什么,有三部电影,还_了仅有的一本书《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这是一本冥想与灵修指南,他十几岁时第一次阅读,后来在印度再次阅读,从那以后每年都要重读一遍。他的心灵在冥冥之中,被一种力量所指引,我觉得这是理解他的钥匙。
在他的眼里,产品应该是伟大的创作,而不仅仅是平凡的工业制造。看待苹果的丰富产品线,不仅仅应注意他做了什么,更应注意他舍弃了什么,减掉了么,。就像米开朗基罗的那句名言:“雕像本来就是在石头里,我只是把不要的部分去掉。”苹果的一代又一代的产品,是他像雕塑大师那样一刀一刀、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而后留下来的。从发明创造的角度,在历史的殿堂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而在人文艺术的舞台上,他也可以和许多大师心灵相通、同台共舞。
天文学家开普勒说过:“自然喜欢简洁与统一。”他也推崇这句话,所以他不遗余力地推动硬件、操作系统,应用内容整合成简明的统一系统。他的精神世界绚丽多彩,像苹果的软件一样精致流畅,遗憾的事,上帝将他灵魂的软件运行在一个多么孱弱的躯体上。他对封闭和完整有着一种常人不能理解的痴迷,20__年他发现第三方修理店能够打开iPhone4后,苹果放弃了之前的小螺丝,改用一种五角形防撬螺丝,他不想让人在他的产品里乱动,他也不能容忍乱七八糟的应用运行在苹果的产品上。对待自己的躯体,他也有这样的心态,20__年,乔布斯发现患胰腺癌之后,曾不愿进行肿瘤切除手术,“我不愿让他们把我的身体切开。”他找的方法只是实行严格的素食,摄入大量的新鲜胡萝卜和果汁。有一种认识是他因此耽误了宝贵的治疗时间。
《史蒂夫·乔布斯传》,有很多感人的细节,比如在他和妻子的20周年结婚纪念日,他亲自打电话到举行婚礼的酒店预订当时的房间,而得知房间已被人预订使用,他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放弃,并提出愿意为他们支付另一个周末的费用。在那里,他翻看着自己的iPhone,泣不成声地诵读祝愿,“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感觉走,你让我着迷的飞上了天……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他想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曾经年轻过”。这个不得不经常直面死亡的人,有着一颗眷恋人生、热爱人生的心灵。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感觉不太舒服,他坐在屋后的花园里,思考死亡。”他对作者说:“人生也许就像有个开关一样,啪,然后你就没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这是传记的结尾,今夜在家里的iMac上打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找出了我的iPad,iPhone,用软键盘轻划开关的时候,觉得余音袅袅。
“我听见古人的脚步声,犹如大海在示意。我转身,有时有人,有时只有我自己。我在男人的现实中犹豫不定。每一只落地不定的麻雀,像每粒沙。”这是鲍勃·迪伦的《每一粒沙》——乔布斯生前最喜欢的歌曲之一。人生是一粒沙,在历史的长河中,转瞬即逝。他抓住一瞬中的一瞬,燃烧发光,这是令无数人心生崇敬的原因。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2
这部小说描写了作者童年时代的生活所经历的酸甜苦辣,还微微泛着一点甜,毕竟他还有一个妈妈。可这一点甜最后也一同进了母亲的坟墓。作者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里的岁月。
看完了,我有几个感受。首先,我觉得小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自幼丧父,又在11岁的时候失去了母亲,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从此独自走上了社会,独立谋生。
其次,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对自由生活有着热烈的追求。
小主人公经常受到整条街上的孩子们的痛打,鼻子出血了,嘴唇也破了,脸上、身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声音,他又跑了出去。阿廖沙是向往自由的。作者在文中写道:“我的生活一点也不苦,我很喜欢这种独立自由的街头生活,也很喜欢那些同伴,他们在我心中唤起了一种强烈的感情,我总是不安地想为他们做点好事儿。”
比起阿廖沙,现在的孩子是多么的幸福。我们的衣食住行都不用操心,有爸爸妈妈给我们的爱,有老师的教诲。可是阿廖沙,在和我们一样大的时候,就要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了。他在那么困难的情况下,依旧渴望读书、拼命读书,这一点真的很值得我学习。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3
暑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时期的吴承恩。读过这本神话小说,书中一场场刀光剑影的精彩打斗,一幕幕求取真经的人间大义,一段段人定胜天的传奇历险,带给我无尽的感慨与回味,读完了一遍后还想读第二遍。就像一个“出征”的蜜蜂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大花园;就像一只快要过冬的松鼠发现了一颗巨大的松果;就像一匹饥饿的大灰狼找到了一块肥美的肉。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我看《西游记》的感受吧!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唐朝时期,唐僧去西天取经,在取得真经的艰辛过程中,唐僧一共收了三个徒弟,他们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他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历经千难万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到达西天取到了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西游记》里成功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影响深远的经典人物形象。书中唐僧的原型是玄奘,他在年幼时即聪颖非凡,十三岁时因其志向、风骨出众而被破格录取出家,之后遍访佛教名师,造诣日深,在取经途中,他诚心向佛,不畏艰险,坚强执着。孙悟空是正义勇敢的化身,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穿妖魔鬼怪的伪装,一个筋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在西天取经途中,一路斩妖除魔,保护唐僧取得真经。猪八戒是一个喜剧人物,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于妖怪做斗争,是孙悟空的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使用,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虽然他毛病多多,但又不缺乏善心,因此人们并不讨厌猪八戒,反而认为他十分真实可爱。沙僧的特点是默默奉献,在取经途中,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在默默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当妖怪来袭时,自己明知本领低微,也要挺身而上。他的善良、老实、埋头苦干,任劳任怨都表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这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热爱自由,敢于反抗,在西天取经的过程中,他见恶必除,除恶务尽,是专为人间解除磨难的,具有战斗精神的英雄。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唐僧师徒的这种在困难面前顽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正是我所缺少的,以后不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要把一件事从头做到尾,不论成功还是失败,我都要尽力去完成。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4
《西游记》是一本最受欢迎的四大名著,本书作者吴承恩。里面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经降妖除魔、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这次,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这本书的原著。里面许多细节的描写惟妙惟肖,让我爱不释手。
西游记里的四个人物,大家都知道吧: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不怕艰难,但也顽固执着,做事极端,好几次把孙悟空逐出师门;孙悟空——这个大家都知道,他勇敢机智、英勇无比、嫉恶如仇,妖怪没有一个不怕他。但他也胆大包天、自作主张、争强好胜,他偷吃蟠桃、踢倒太上老君的八卦炉、推到人参果、打得玉帝满地跑;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虽然帮助孙悟空降妖除魔,但他有时也知难而退,念念不忘着回高老庄,他有几次还让唐僧把孙悟空逐出师门;沙和尚忠厚老实、勤勤恳恳;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成了一个和谐而不失乏味的大家庭。
十万八千里,走了十多年。“涉过大河,翻过高山,一路艰辛,一路惊险。才见妖魔当道,又遇神仙发难;才遭风枪雪戟,又逢霜刀雨箭,谁知何年何月何日能到西天?”这句歌词形象的描写出九九八十一难的艰辛。“一片诚心,一往无前;不到灵山不回不还。”形象的描绘出唐僧师徒去西天的决心。这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如果大家都像猪八戒一样半途而废、虎头蛇尾,取经还能成功吗?所以这也许就是我们所缺少的,只要我们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知难而进,结果不管我们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我们都会很高兴,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这就是一种成功!
而且,我们不要被生活中美丽的陷阱所迷惑。像“三打白骨精”,在荒郊野岭,会有一个姑娘手里提着癞蛤蟆和虫子(现了原型后)来给我们吃吗?这很明显就是诡计!还好,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可唐僧就是不相信,责怪悟空伤好人……最后把他赶走了。我们的世界并不是完美的,也有许多看不见的陷阱,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但我们依然可以分辨出好与坏、善与恶。
《西游记》能教会我们许多道理,“四大名著”这个名称是当之无愧的。我有机会还要读四大名著的其他三本书的原著!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5
在我生日的那一天,我收到了阿姨送给我的特别礼物:一本书。书名叫做《简·爱》。这是一本让人看了感受颇深的书,才读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位坚强不屈、自强自立的人。简·爱从小就生活在舅妈家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可她没有绝望。最终因为不服管教,而被送进了一家“慈善学校”,在那里虽然也受到了同样的迫害,但却得到了良师益友的真诚帮助和教益,逐步成长为一位很有爱心,具有丰富学识的女性,她在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时,经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并与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共坠爱河,最后,他们俩幸福地在一起了。
我很喜欢《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写到的一句名言:“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事实上的确如此:每个人的心灵一样丰富,每个人的心胸一样充实。虽然有人富有,有人贫穷,但每个人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每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所以,我们不能埋怨上帝对我们不公平,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也非常喜欢简·爱这个人物。虽然她受尽了别人的冷眼,歧视,迫害。但她坚强不屈,从不叫苦,不叫痛,也没有恨别人,并且也没有放弃自己,而是遇到困难不退缩,乐观开朗地去面对它。她也是一位善良有爱心的人,她喜欢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的妻子而失去了一只眼睛和胳膊,另外一只眼睛也不好了,并且妻子也没有了。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厌恶他,和他幸福地度过了每一天,与此同时,罗切斯特的眼睛也在慢慢恢复。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像简·爱那样的人,一个遇到困难不退缩、乐观开朗、坚强不屈的人。
《简·爱》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坚强不屈,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这种精神人人都需要,它会让看过这本书的人变得勇敢,坚强,学会去战胜困难!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6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平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萨特围城中让人觉得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在经历了一次次选择后,他不但没有得到欢乐,反而落入更加痛苦的深渊,这也是他悲剧的所在。但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面对曲折的感情生活,他遵从了自己的意志,他在不断的追求和失败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他在为了生存而不断的努力着。
现实生活中,升学压力、恋爱纠葛、婚姻悲剧、事业低谷…这些烦恼的琐事都是现实而不可避免的。然而,有多少人带着“世界荒谬,人生孤单”的思想被生活的失败所击垮;有多少人没有目标的选择,因此卑微而痛苦的活在黑暗之中;又有多少人逃避残酷的现实而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要在在这些实实在在的现实悲剧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就应该退缩吗?这不正是我们每天努力所要做的的吗?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意义的所在吗?
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某种价值得追求的目的,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的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不管结局如何。
这样看来,《围城》深刻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
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7
又读,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相对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而言,孙柔嘉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象征,一个理想。
在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而逝,他们依然以一种常态生存,战争对于他们仅是一种不和谐音,一种避重就轻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8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失去父母,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初涉人世,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她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她的性情,苦难又磨炼了她的意志,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小说中,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但是,她没有因此而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感情。在结婚仪式上,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婚姻的庄严、合法、纯洁,她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强忍内心的巨大伤痛,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入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不俗的表现。在获得叔叔的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
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使得简·爱这一形象具备了经久不衰的价值。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然是各国的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19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把3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0
拜读了《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儿子说需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
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
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1
盼望着,盼望着,寒假的脚步终于近了,或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寒暑假和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对于一个只有寒暑假才回家的我来说,每次都期望很大。
独自坐在窗前,望向远方,寒假已过一半,在少有的闲暇时光,饮一杯茶,重温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带着我不一样的视角和心情重读这本书,第一次还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读龙应台的文章,花枝春满,悲欣交集。让我体会到这是一本爱之书,更是一本生命之书。
小学、初中、高中习惯了父母为我安排好一切,替我做选择,自认为没有青春叛逆期的我自己做了一个从小到大觉得最大的一个决定――高考的志愿。其实也算不上自己做的决定,因为从开始父母就希望我从事金融行业,而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样的职业,想要去哪里,没有所谓的梦想,感到人生的路没有方向。准确的说,是因为报考的时候他们没有让我成为什么,而是问我我想成为什么。或许以前是因为不知道父母的这份独特的爱吧!我喜欢冒险,喜欢特别的东西,不喜欢一成不变的职业,因为觉得人生很短暂,应该做一些有自己想法的事情,于是,我选择了离家很远的学校西安,选择了当时在我心中不讨厌的建筑学。大学,或许真的是一个人人生的转折,至少现在的我这样浅显的认为。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子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这段在书中的话,我一直都很喜欢,同时也深有感触。每次离开家去学校,父亲都要目送我的离开,父亲望着我的背影渐行渐远,或许和我望着他的身影在车站站台渐行渐远是一样的心情吧!就像李健的《车站》歌中的歌词一样,“天色暗了下来,人们开始了等待,我想起多年以前,像今天的画面,以为告别还会再见……”
第一次离开父母,第一次离开家开始我的住校生活,第一次自己做了人生中重要的决定……太多的第一次,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开始吧。远离的父母每日的叮咛嘱咐,是不习惯的,原以为我逃离了父母,却不知自己的心早已和父母在一起,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现自己越来越依赖父母,依赖和他们的美好却又短暂的时光。这一生这么长,有那么的短暂。多年后的我们也会有自己的家庭,慢慢变老。
每个人都有老去的时候,现在我只希望父母不要变老,小时候,你们把我养大,现在长大了希望我可以用我余下的时光被你们慢慢变老。每次寒暑假都会去姥姥家,因为父母工作把我放在姥姥家照看,小时候的有些记忆其实有时都会在脑海里浮现,尽管记忆的碎片不多,但足以让我放大回忆起姥姥姥爷爱我的每一个瞬间。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2
《西游记》,中国四大古典之一,是一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神魔长篇小说。由吴承恩先生编写,跟《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合称“四大名著”。里面的故事栩栩如生,十分经典。
《西游记》被分成三大部分来写,分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和“唐僧师徒取得真经,修得正果”。其中,“孙悟空大闹天宫”是本名著中最经典的部分。这一部分体现了孙大圣的本领高强,武艺高超。——可不是嘛,在文中就说到他吓得龙王心惊肉跳,唬得虾兵蟹将魂飞魄散,还有如意金箍棒在手,简直就是无人能敌。
接着,是第二部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这是本名著中的中心部分。写的是唐僧师徒共同去往西天极乐世界,每当我看完这个部分心里都会想:如果师徒四人去掉一个人会怎么样?
去掉猪八戒吗?不行!别看他好吃懒惰,孙悟空被唐僧赶走时,还是他巧妙地运用激将法把孙悟空给请来的,如果去掉他!谁去请孙悟空?所以不能去掉。
那去掉沙和尚?也不行!沙和尚虽然很容易被别人牵鼻子走,但是,他为人老实,唐僧和孙悟空都很信任他,在唐僧变成老虎的时候,要不是他向孙悟空下跪求情!唐僧还会从老虎变回人吗?所以也不能去掉。
那去掉沙和尚和猪八戒不行,就只能去掉唐僧或孙悟空了,那我们就去掉孙悟空,不行!这一路上的妖魔鬼怪都是他斩杀的,去掉他!谁还来斩杀妖魔?所以还是不能去掉。
那只有最后一个了,唐僧。唐僧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行脚僧,除了念经和紧箍咒,去掉他总行了吧。更不行了!为什么?他明明什么都不会呀!对!他是什么都不会,但是,他是里面最为重要的人物,去掉他!谁还会去西天取经,又有谁可以收留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并且去冒那么多不必去冒的险啊!所以唐僧也不能去掉。由此可见,团队是多么重要啊!如果少了一个人,随时都可能会使团队坍塌或着解散。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了第三部分——“唐僧师徒取得真经,修得正果”。这里写到了唐僧师徒不畏艰险、取得真经的故事,而且还被如来佛祖封了许多的仙号,真是令人感到可喜可贺啊!再回想一下他们师徒前面的困苦经历,真是令我无比感动,对他们产生深深的敬畏感。
这就是我读《西游记》的心得。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3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_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4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感慨万千。
回想那段峥嵘岁月,我们也曾经想过将mp3和手机结合,也设想过电子书,平板电脑,但是,无数的想法,只是停留在嘴上和讨论中。
然而乔布斯的苹果,把这些想法变成了现实。当一款款精品出现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赞叹其精致和完美。
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创造出苹果这么多创新的产品。它们也不可能诞生于常规的市场调查组和产品设计委员会,
乔布斯说: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创造、创新、发明、改变世界,乔布斯使这些成为可能…
乔布斯是一贯固执的杰出艺术家,他不希望看到自己创造的东西被二流的程序员给糟蹋了。这一理念造就了伟大的产品,但这并不总是占领市场的战略。失去了乔布斯的苹果,会怎样?其实和乔布斯同一时代,有着无数其他创业者,虽然最终大多被人遗忘,但没有他们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苹果的成功。
如果乔布斯能够多活20年,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新的惊喜?
L说,他是把人们正好想要的东西变成现实,在我看来,不仅仅如此,他是做到了极致,把艺术和技术完美结合。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5
文艺评论家丘科夫斯基说“《童年》不仅是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自传记,是他全中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
在寒假,我就读完了这本高尔基的三步曲之一《童年》,这本书使我感触很深——丑恶的社会,苦难的人间!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阿廖沙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祖父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父子、兄弟、夫妻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甚至为一些小事常常争吵斗殴。外祖父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凶狠地毒打外祖母,把阿廖沙也打得夫去知觉。外祖母对阿瘳沙非常疼爱,给他讲传说、童话和民间故事,虽有生活压力而毫无怨言。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患肺结核病去世。外祖父破产后阿瘳沙被迫流落人间,开始独立谋生……
这本书使我在心里竖立了一个伟大的外祖母的形象——她不仅对阿瘳沙很慈祥,十分善良,还聪明能干,对谁都十分忍让,这与文中狡猾、残忍的外祖父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外祖母的爱就像是一束阳光,温暖了阿瘳沙寒冷的心;外祖母的爱又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阿瘳沙孤独的心。在这冷冰冰的黑暗世界里,她给了阿瘳沙无限的温情和钟爱。除了外祖母,谁还是阿瘳沙无遮拦天空下的阴蔽呢?
阿瘳沙的童年是黑暗的,与我们的童年相比,可真是千差万别!阿瘳沙幼时父母去世,而我们呢,生活在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里,有父母的关心,衣食住行都不愁,更主要的是,国家政府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以前在我的心中,花掉父母给我们的零花钱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大笔大笔地花在没用的地方。如今看见阿廖沙捡破烂经历,我想起流浪在大街上的乞丐们——他们有的穿着破烂的衣服,有的甚至光着身子。特别是那些年纪比我还小的可怜的小孩子,看着他们可怜兮兮的模样,一股怜悯之情油然而生,给他们一些钱,他们都会激动地看着我们,看见们们喜悦的目光,我才懂得要勤俭节约。
如今,我们的童年已经离我们而去,来迎接我们的是生机勃勃的少年,让我们记住童年美好的回忆,在阳光下幸福的成长!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6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7
有人说,有3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之中。乔布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字,他是苹果公司的前任总裁,他带领着团队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这6大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双休日,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主要讲了乔布斯过山车般跌宕起伏的精彩人生。刚刚大学毕业的乔布斯就与同学们创办了苹果公司,并制造出APPle2与麦金塔这两台电脑,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乔布斯因他古怪的性格被逐出了苹果公司。但充满了雄心壮志,一心想改变世界的他并没有停住追赶梦想的步伐,在他被苹果公司逐出门外的时光里,他又创办了Ne_T电脑公司和皮克斯影像公司。不久,乔布斯又回到了苹果公司。从此,苹果公司在乔布斯地带领下东山再起。不幸的是,20__年5月10日,乔布斯因癌症去世,享年56岁。
乔布斯是一个善于创新的人。乔布斯曾不分昼夜的工作,不断创新,带给人们一个又一个惊喜。他制作出妙趣横生的影片《玩具总动员》;制造出一个能装下数千首歌的iPod;能打电话的iPod—iPhone;平板电脑—iPad乔布斯是一个十足的完美主义者,从产品的外观到产品的部件,从产品的颜色到产品的广告,再到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精益求精,尽善尽美。乔布斯还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人,他和团队成员一起研发麦金塔电脑时,有许多人都不看好这个项目,而乔布斯却坚持不懈,制造出麦金塔电脑,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毕生的梦想。他说到了,也做到了。他用一只凝聚着科技与智慧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给人们带来了便利。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8
《目送》是一本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多少一幕幕人间真情被龙应台那传神的笔触,完美地记录在这一行行文字中。从与孩子的离别,到与人生中各种凡尘小事中最真切的离别,再到与父亲最后一次悲壮的离别,字里行间时一次次深情的目送,在这一次次目送离别之间,充满着世界最亲近的亲情。一个个短小的故事,一次次诠释着最动人的别离,一次次最深切的目送中,三代人的亲情一览无余。为人母的作者目送她儿子走进学校,走向独立成人的生活,深切地表达了一个母亲最真挚的心境。作者也谈论家中趣闻,与朋友,与亲人,有喜有悲,传情自然。作者又用尽笔墨,写父亲,写母亲,为那至亲之人的老去,做最后一次深情的目送。多少感人的瞬间,如照相一般记下这永恒的亲情,也有感叹生活,体会人生世界的闲谈随笔,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段作者甚至世界上所有人和亲人的人生写照,有时欣赏,有时催人泪下。
合上书,我的心中百感交集,是为世界人生事件中的冷酷无情伤感,还是为人间至亲之情感到内心的温暖?人情又是什么?是告别中一次次对亲人的目送,还是困难时心里亲人无形的安慰呢?人生中的亲情像一味神奇的中药,虽苦,然而最能治愈心灵的创伤。
其实,在每个人的生活成长经历中,都少不了亲人对自己一次次深情的目送。我的母亲和文中的作者一样,曾一次次目送自己年幼的孩子走向成熟,走向明天,自己却在一次次目送中老去,与孩子远去。每个母亲都在与自己的孩子贱贱的别离。十五年前,我是母亲怀中安睡的那个孩子;十年前,我是母亲眼中那个背着小书包跨进小学校门的孩子;如今,我提着行李箱走入寄宿制学校。回首校门,突然从一群家长之间一下子认出了母亲,她凝视着我,让我情不自禁地向她招手。从她的目送中,我发现了所有母亲目送孩子时的那一份深切的亲情,这至亲的眼神中是担忧,是不舍,是对我丝丝的牵挂。回想母亲对我的一次次目送,我领悟了这就是被多少人赞颂的亲情,是与山同高、与海同宽、亘古不变的永恒的真情。
一次次目送中,是母亲的亲情;天下的孩子,有多少母亲在目送你们远走高飞。愿你我能像龙应台一样珍惜母亲的目送,让这份亲情像陈年的酒一般继续发酵,时间越长,它就越香,越醇。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他们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我的背景渐行渐远。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29
《西游记》是吴承恩的巨著,它不仅仅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神魔小说的开山之作。书中有四个主要的人物,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孙悟空和唐僧了。
书中佛祖说:"周天之内有五仙,乃天地神人鬼;有五虫,乃蠃鳞毛羽昆。这厮非天非地非神非人非鬼,亦非蠃非鳞非毛非羽非昆。又有四猴混世,不入十类之种。”孙悟空就是四猴之首,还不属于这六界。然而我认为孙悟空更像中国五行之中的火,因为孙悟空性格急躁和火一样;他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最终收服了九九八十一难中的所有妖怪,火能焚烧世间邪恶和万物,所以火是五行中最具攻击性的;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但他一心保护师父,惩恶扬善,火也一样,它虽最具攻击性,确也会用自己炙热的温度和万丈光芒为人们驱走寒冷与黑暗;孙悟空会七十二变,火也会随意变化。
唐僧自然就是五行中最温柔又最具改变能力的水了,第一当然是唐僧大部分时候是性格随和的,第二个是唐僧最厉害的能力,假使唐僧没有这个能力,这普天之下定会被妖魔侵袭,这个能力是改变力,从一开始的孙悟空随意杀人,并且不听他的劝说,到后来孙悟空一心向佛,对他也是言听计从,可见唐僧的厉害了,如果唐僧没有这能力,孙悟空如欲成佛,天下无魔,如欲成魔,天下无佛。这也正是水的厉害之处,水能随意改变自身形状,也能滴水穿石并具有移山填海之力,世界上的地形,几乎都是由水造成的。
自古以来水火不容,有水就没火,有火就没水,因为熊熊烈火加上潺潺流水就变成了水蒸气,那为什么唐僧与孙悟空可以如此融洽呢?答案就在另外两个徒弟身上,因为水与火之间只要有一件东西,哪怕是一张纸,水和火都可以共存,更何况猪八戒皮糙肉厚呢?每当孙悟空和唐僧之间有矛盾了,俩徒弟就会过来劝解,由此可见吴承恩的良苦用心了。
其实水和火也有共同点的,更何况孙悟空和唐僧是人,水和火都可以变化,都可以帮助万物是不可缺少的元素,一个生物生长要有水的滋润和火的温度和光芒。孙悟空和唐僧还有一个共同点,是他们都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正因为如此全文都以这个为线索。
中国文化的魅力还不止这些,因为中国文化可是有五千多年的历史,《西游记》不过是其中辉煌的瞬间!
关于读书心得与收获 篇30
月光与灯光交织在案牍上,旁边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我静坐在书桌边,打开一本《目送》。
首篇龙应台讲了自己目送儿子出国时的背影。其中这一段让人记忆深刻“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参加夏令营,独自与旅行团去香港玩。我的妈妈不放心我,一直尾随着去机场送我。我当时沉浸在无人管束的自由中,未曾关注母亲在暗处关心的目光。拉着手提箱一蹦一跳,宛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和好朋友说说笑笑上了飞机。后来随着时间的消失,我渐渐长大了。无意之间与妈妈提起了当年年少无知的经历,当然包括香港之旅。妈妈看着我笑着说:“当时我站在你的身后一直默默看着你,可是你没有看见呢。
当时我的心里一万个不放心啊,你还那么小。一直都在想着你会不会走丢,会不会水土不服?”仿佛牵动了妈妈一直的情绪一般,妈妈抿抿嘴“每天望眼欲穿希望时间快一点,你可以快一点回家。”我迫不及待插了一句:“那妈妈你看到我回家时是什么心情啊?”妈妈思索了一会说道:“当时哪有想那么多,就是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放下来了。”我抱住妈妈:“我爱你。”我记得又一次去参加一场婚礼,我作为旁观者看到那位父亲挽着自己的女儿的手一步一步走到新郎旁边。不舍的将女儿的手交给自己的女婿手中,叮嘱一句“好好对她”。看着自己的女儿和他携手走过另外半个路程,那位一向坚强的父亲眼里含着泪水,迈开沉重的步伐走下台去。
我感觉他头上的白发好像隐隐约约多了几根,那一向挺直的腰板不知何事塌下来了,静静看着台上的女儿。一行热泪就这样滑落下来,抬起那布满老茧的大手在脸上胡乱擦磨了两下。又重新扬起笑容,嘟哝一句“那小子要是欺负我女儿我就对他不客气。”便举起酒杯招呼客人去了。父女母子一场就是不停看着我们长大,而他们无形的衰老,心里却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守护,默默陪伴。我一口喝完咖啡合上《目送》,门外传来妈妈的喊声:“快点去睡觉。”我以喊声回答:“知道了,你真烦。”着才是日常生活,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