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50周年。今天,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回顾总结50年来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和回顾我县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措施,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而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已走向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轨道。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至今50年来,历史已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换来的、在革命建设和经济建设实践中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是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意志。 我县于1980年5月,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四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历届人大常委会的老领导、老同志今天也参加了座谈会,他们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我县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一、积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保障和促进了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县各级人大及其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及时把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工作,保障和促进了全县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每一个五年计划,各级人大都进行认真的讨论和审议。每年的人代会都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等报告。常委会在每年的第一季度,都及时听取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出的问题,常委会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纠正处理,维护了正常财经秩序。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常委会都及时听取县政府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委员们先后提出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培植财源、严格依法治税、严格控制支出、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科学的生财、聚财观念等多项建议,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监督。近年来,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始终把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放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年年搞视察、听汇报,通过常委会、座谈会、提交意见书等形式,督促政府制定落实支农、扶农、护农的政策措施,切实保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是加强了工业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县委“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的主导思想,每年都组织人大代表到电缆集团、凤祥集团、森泉集团、仙农集团等重点企业进行视察,对各乡镇的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多次在常委会议上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针对工业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先后向县政府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企业资金技术投入和人才的引进等建议,加快了我县工业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步伐。在招商引资工作上,常委会机关积极投身于县委提出的“大开放、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工作中,克服重重困难,每年都超额完成县委分配的招商任务。 几年来,常委会还通过视察、调查、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县教育、交通、机构改革、劳动保障、民政、旅游、食品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实施了有效监督,对牵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了决议、决定,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坚持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推动了依法治县的深入开展我县各级人大及其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不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保障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依法治县的深入开展。一是强化了法律监督。历届人大常委会都把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作为监督重点,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通过视察、调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个案监督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仅98年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54个,每次听取汇报前,县人大常委会都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员对该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门调查、了解,做到掌握情况,更好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各种类型的视察、执法检查120余次,向执法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400余条,切实纠正了一些违法行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常委会还加强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了行政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级人大及其县人大常委会把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参与制订普法规划、作出普法决议、举办普法学习班、组织执法检查等各种途径,加大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今年3月份,常委会结合《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邀请省、市有关法律专家,举办了行政、司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班,培训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十三部法律法规,提高了行政、司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两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深入开展了四个五年普法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认真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和监督,加强了地方国家政权建设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多年来,我县各级人大及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地方国家机关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自98年以来,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共组织28次法律考试,任免国家机关人员558人。同时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有力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各级人大代表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重要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了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98年换届以后,常委会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把驻乡镇的代表编成143个代表小组,驻县直部门的代表划分了5个小组,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六个一”、“五带头”活动,要求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宣传一项法律,搞一次集中视察,联系一批选民,为群众做一件实事,提出一条好的建议;要带头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人大决议决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发展经济,带头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行为。活动中广大代表在自己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同时,积极帮助带领广大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抢抓机遇,发展经济,真正发挥了桥梁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的一支生力军。 二是充分发挥了代表监督职能作用。在各级人代会期间,广大代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每个报告,积极提出方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常委会督促政府办理和落实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常委会注重组织代表搞好评议工作。评议中,各位代表从工作实际出发,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对评议的情况,常委会督促被评部门制订详细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组织部分代表视察、检查整改情况。2003年底,常委会组织290名县级以上代表对全县75个单位进行了评议,提出整改意见90余条。全县16个乡镇组织代表1282人,对20个乡镇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评议,共提出整改意见800余条,通过评议既强化了人大监督职能,也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五、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有了很大改善和加强多年来,常委会相继制订通过了《阳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阳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从学习、思想、作风、组织、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常委会始终坚持这些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开拓创新”的战斗集体。常委会机关规定每周二、五为集中学习日,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人人建立学习笔记,定期召开学习座谈会,进行思想交流,保证了学习效果,先后系统深入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50年来,社会主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县的人大工作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这充分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实行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实行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和国家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同群众血肉关系的主要渠道;实行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有利于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便于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的意志。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将日益发展和完善,并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总结人大工作的经验,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从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以来的实践中,我们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其中最值得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吸取的有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根本保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经验。几十年来人大工作的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是一致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所以,任何时候,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任何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坚持依靠党的领导,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国家形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律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要实现这一点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做到:一是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同级党委,取得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把人大工作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提供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总之,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既需要党委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也需要人大正确处理好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与人大行使民主权力的关系,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地了解、掌握和贯彻党委的主张和意图,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应有的作用。(二)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宪法和各项法律正确实施。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三项职权,即重大问题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其中最主要的是要认真行使好监督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其正确决策,依法办事。要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效果,健全监督机制,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同时要依法行使好重大问题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保证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意图与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只有把法律规定的这几项职权全面、准确、有效地用好了,才能真正树立起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前进。(三)必须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树立对代表负责、对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观念,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在实际工作中,一要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及时向代表传达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和决定,使代表知情知政。协助代表小组组织安排好调查、视察活动等,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二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那些不尊重代表地位、妨碍代表执行职务甚至侵犯代表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保护代表的民主权利。三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一府两院”及其各工作部门,要虚心接受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必须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实践证明,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成为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真正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搞得如何。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要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决策水平,使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同志们,回顾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令人欣喜振奋,展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前景,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宣传我县各级人大成立以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宣传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和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的事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让我们在县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把我县建设成经济强县和文化大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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